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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說了十一月底要走,後來續留到十二月,接著又到一月了,

店長前陣子問我,要不要轉回正職,但是要再做的半年,這樣的轉回才有意義,

回家想了好幾天,下定決心這次非走不可,這裡的一切我都不討厭,

但是無法固定的上班時間,九小時的上班時間,我實在是很想離開,

同事都很好,我也很喜歡這家店,但是時間上的問題,真的讓我無法接受,

這次真的要說再見了,爸媽覺得我當初應該要繼續正職,然後做到過年後,

至少有個年終,或許我自己不想上那麼多班吧,等於是拿那些錢去多換了兩天休假,

雖然有學貸要還,但是我實在只想做我想做的,走我想走的路,

離開後,過完年,要再好好思考一番了,希望我可以真的找到一個都可以接受、適應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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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veinsky12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